期刊专题

走出商标认识的误区

引用
近年来,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广泛的宣传,企业及相关公众的商标意识有明显增强,但是对商标有关方面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主要是:一、对”商标”中”标”字的认识有误.将”标”字解释为图标,以为商标仅限于图形,文字不是商标.实际上,商标除了图形商标外,还有文字商标和组合商标,企业的字号、店铺的商号及其外文译名或拼音,均可作为文字商标,商品的标识、公司的徽标均可作为图形商标,将以上两类商标组合在一起就是组合商标.二、对”商标”中”商”字的认识有误.将”商”字解释为”商品”,以为商标仅限于商品使用,与服务无关.实际上,服务商标也是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广告、贸易、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交通运输的企业和商场超市、干洗店、旅行社、影楼、学校、医院以及提供饮食、娱乐、休闲的场所等等,均可申请服务商标.三、把商标注册仅仅作为一种手续来履行,未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商标注册,未能将商标视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把商标提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甚至认为商标申请手续繁琐,费用高昂,只要商品或服务好,不需注册商标,照样有市场.

文字商标、认识、企业战略、商品、商标注册、服务商标、组合、图形、房地产开发、注册商标、相关公众、无形资产、申请、商标意识、交通运输、建筑装修、旅行社、干洗店、字号、政府

D923.43(中国法律)

2012-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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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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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55/D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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