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还是不正当竞争——从大众搬场诉百度网络案看售前混淆的法律适用
@@ 一、问题的提出”大众搬场”诉”百度网络”商标侵权案中,法院认为,接受”竞价排名”服务的网站未经原告大众交通公司许可在其经营搬场业务的网站网页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了”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大众搬场”等字样作为其企业字号,使相关公众产生了误认,侵犯了原告大众交通公司享有的”大众”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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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D922.294;D923.43(中国法律)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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