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制度比较研究
@@ 商标异议制度是给予社会公众或者在先权利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对商标注册提出不同意见,由有关主管机构作出裁定的制度.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律都设有商标异议制度,但在异议程序的设置、异议理由和异议人资格、异议受理部门、不服异议结果的救济等方面呈现出差异,而且有的国家还作出了极富特色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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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3(中国法律)
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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