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相对理由审查取舍之辨

引用
@@ 商标不得注册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分为全面审查和部分审查,部分审查只审查绝对理由.我国<商标法>第28条规定,对申请商标实行”不完全的全面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商标是否存在不得注册的绝对理由,而且审查一种相对理由--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和注册的商标相冲突.

商标法、全面审查、部分审查、注册、实质审查、冲突

D91;DF6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2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华商标

1006-7531

11-3655/D

2007,(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