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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恶意异议

引用
@@ 一、商标异议制度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通过商标局初审的注册商标申请将被刊登公告.只有顺利经过公告后的三个月商标异议期或者在异议不成立之后才能完成审查和核准程序并获得注册.

注册商标、公告、异议制度、法律依据、商标法、审定、初审、程序

D92;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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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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