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金口子”维权
@@ 2003年1 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金口”商标诉讼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该案中,原告为安徽金口酒业有限公司,被告为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第三人为安徽口子集团.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安徽口子集团的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了此案.目前该案一审已毕,原告败诉.本案之所以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本案所反映的深层问题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中级人民法院、安徽、委托代理人、原告、深层问题、商标、开庭审理、集团、北京市、事务所、全程参、专利、诉讼、评委、酒业、国家、工商、被告、败诉
TU2;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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