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要》篇史官之“数”的内涵探究
先秦时期的巫、史,无论是在文化上还是职能上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帛书《要》篇肓及巫史之辨,以“数”作为巫、史治《易》的区别所在.巫者幽赞于神明而示吉凶,史官明乎数而推吉凶.先秦史官所处自然理性发展的新时期,又主“天官”掌有天文历法之职,天文历法又指称为“数”.随着近些年彝族十月历的发掘,使得远古历法得以重见天日.而《系辞传》所载的“天地之数”更与以天干为分类体系的十月历法特征相符,使得先秦时期易数与历法的关系的探究更近了一步.历法、占筮的目的皆在于“授以民时”,顺时而动,于此可知《要》篇史官之“数”,即为天文历数.
巫、史、数、天文历法、十月历
B221(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9-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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