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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3882.2015.03.004

是筮法还是释法——由清华简《筮法》重新考虑《左传》筮例

引用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作者对《左传》筮例的“某卦之某卦”用法提出一个新的解释,与传统说法以“之”当作动词,理解为“往”,“某卦之某卦”指筮法得出来的变卦不同,提出了“之”是一般所属虚词,意思相当于白话文的“的”,“某卦之某卦”只是指定第一个卦的某一爻.在2013年,《周易研究》发表了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高原女士的文章,对新的筮法说法提出激烈抗议.本文针对高文所提出意见作回答,指出所提意见都围绕古人怎样理解与解释《周易》筮法所遇到的结果,而并不说明筮法本身怎样产出结果.本文又根据新出清华竹简《筮法》提出古代筮法不仅只有一种做法而已.中国先秦时代应该有几种不同的筮法,这些筮法之间不一定完全一致,甚至有的可能彼此矛盾.

周易、筮法、左传、清华竹简

B221(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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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研究

1003-3882

37-1191/C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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