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12/j.cnki.cn11-1379/j.2016.01.005
中国人情感的仪式性诉求与礼乐表达
乐,是由音声为主体、艺术化表达人类情感的方式,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被赋予越来越多的功能.中国先民将乐分为礼乐和俗乐两大类型,对应仪式和非仪式为用.用于仪式且固化者为礼乐,不用于仪式者为俗乐,这是类分的意义.乐可表现哀心、乐心、喜心、怒心、敬心、爱心,每一种心境都是情感的具体显现,礼的意义在于”著诚去伪”,礼乐负载”天地之情”,以达”神明之德”.没有仪式为用,就没有礼乐存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乐之仪式为用定然与礼相辅形成.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为用,其乐章、乐曲被注入了仪式感,脱离这种仪式场域论乐难以把握礼乐意义.人类情感可类分出多种功能,乐因情感之功能类分出多种用途.人类需要仪式化情感诉求,这仪式化情感诉求中所用的乐当属礼乐情感.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仪式性用乐标志着礼乐观念的产生.礼乐观念催生礼乐制度,而礼乐制度必有礼乐形态.礼乐形态与礼制/礼俗仪式相须为用,形成场域,既烘托仪式气氛,又表达人类的丰富的仪式化情感.中国先民在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将仪式化诉求类分为五,所谓吉嘉军宾凶,彰显仪式的类型性意义,如此这仪式化情感诉求所用的乐具丰富性,由不同乐制类型以为对应,这是礼乐整体意义下雅乐核心为用和鼓吹乐等多类型、多层级为用.形式不同,情感指向也不一致,层级显现差异.礼乐同样是人类情感表达的基本方式,以音声为主体,艺术化表达彰显情感的丰富性意义.
功能性、仪式性诉求、礼乐表达、音声为主体、情感丰富性艺术化表达、仪式用乐类型
J609.2(音乐理论)
2016-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4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