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713.2001.03.023
产品质量规则应与国际接轨--从东芝笔记本事件看我国市场法律体系的亟待完善
@@ 所谓"东芝笔记本事件"是指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于1999年3月以"电脑内置的FDC"半导体微码有瑕疵存在,引起存盘错误而导致数据破坏的可能性"为由,以东芝公司的美国子公司--东芝美国信息系统公司为被告,向美国得克萨斯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了集体诉讼.2000年3月,东芝公司与原告达成庭外和解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东芝最终需承担高达10.5亿美元的巨额损失,用于向50万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和原告律师费.
法律体系、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我国市场、市场法律、笔记本、质量规则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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