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种情形下公开招标可变更采购方式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两种情形的,采购人可按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一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以及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F253.2;F426.61;R197
2024-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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