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上海自贸区政采改革
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多条措施.一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指定的其他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订立"建设—运营—移交"合同和公共工程特许合同,适用《方案》相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上海自贸区、国务院
F752.8;F830;D922.22
2024-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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