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评定分离"的应用与探索
"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质量、品牌,投标人履约能力等因素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最早试行于深圳市,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招投标制度的大胆创新,有利于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权责对等.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其是一种改革倒退,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质疑.江苏省从2017年开始推行"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海安市2019年开始正式应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应用与探索
F279.23;TD942+.1
2023-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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