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法定方式进行招标所签合同效力的争议及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对采购方式的选择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这六种.2014年、2022年,财政部分别出台《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按《政府采购法》的授权,创设了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两种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方式的选择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合同效力、法定方式、签合同
D923.6;D6;F4
2023-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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