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启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采购"绿色通道"
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汛二级响应期间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采购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及省直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防汛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紧急采购"情形,以满足防汛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绿色通道、防汛抢险、黑龙江、应急采购、救灾应急、抢险救灾
TV871.3;F222.31;R473.5
2023-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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