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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主体与逾期退还责任

引用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以担保投标人依法办理投标事宜、中标后依法订立中标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已形成惯例.司法实践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争议,多因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而引起.下面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新民终293号民事判决书为例,阐述投标保证金制度和相关法律问题.

投标保证金

F284;F426.9;D922.297

2023-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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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8/F

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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