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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制度刍议

引用
《招标投标法》设立了异议制度,而且规定了三类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有利于促进招标人和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建立直接、有效、便捷的协商沟通渠道,及时友好、高效地解决争议.本文以(2019)苏行申2197号行政裁定书为导引,就建设工程异议制度进行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制度

F284;F426.9;D925.1

202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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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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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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