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无效之后投标有效期已过,招标人如何定标
问题:一个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被举报存在业绩造假,经纪检核查,业绩造假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此时,投标有效期已过,请问,招标人还能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向第二中标人发中标通知?还是只能重新招标?如果可以向第二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是否需要第二中标人顺延投标有效期?
有效期、招标人
R927.11;F284;R284.1
2022-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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