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判例看招投标失信惩戒制度
信用是投标人的重要资格条件.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等失信市场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本文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行申509号行政裁定书为例,探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制度.
司法判例、失信惩戒、招投标、惩戒制度
D926.2;F284;F820.4
2022-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1-34
司法判例、失信惩戒、招投标、惩戒制度
D926.2;F284;F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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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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