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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中低于成本价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引用
以低于成本价进行竞标属于恶性竞争,不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无法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在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时应当采用个别成本认定方法.以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中标并签署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违反了我国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招投标、成本价、法律后果

D923.6;F284;F426.9

2022-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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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1004-2415

11-2868/F

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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