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法律程序架构
政府采购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的行政监管.《政府采购法》赋予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权,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30日内需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供应商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投诉处理决定的案件成为涉及政府采购行政案件中类型最多的一类案件.从这些案件的争议点来看,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法律程序架构中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需要进一步厘清.
政府采购、程序架构、法律程序、我国政府
D922.1;F812.45;TP311.5
2022-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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