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未招的合同效力
强制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认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568号民事裁定书观点为导引,分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经招标订立的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合同效力、工程建设项目
D923.6;F284;F426.9
2022-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1,26
合同效力、工程建设项目
D923.6;F284;F426.9
2022-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1,2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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