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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未招的合同效力

引用
强制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认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568号民事裁定书观点为导引,分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经招标订立的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合同效力、工程建设项目

D923.6;F284;F426.9

2022-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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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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