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禁入情形中"重大违法记录"的认定
近期,一则案例引起媒体的关注,在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某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被取消,该供应商历经行政复议、一审行政诉讼、二审行政诉讼均未能改变其中标资格被取消的结果,各级裁判机构据以认定的核心理由是:该供应商在投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了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虽然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活动禁入期已届满,但由于其受到罚款的额度达到了"较大数额"的标准,属于"重大违法记录",因而该供应商仍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中标结果无效.
2022-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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