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2020年3月,A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活动以及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不得收取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
202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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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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