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台数据对接效果看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标准
近来,笔者发现一个现象,不同平台之间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标准不统一,致使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无法执行到位,在一定程度损害了市场主体利益,给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出了挑战.这种情况也给我们带来启发和警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营商环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加快建立实施信用信息统一共享标准,打通信用共享应用"最后一公里",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2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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