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争议解决100讲》
关键点032:无效情形之低于建设成本
32.1 点睛
对于建设成本的理解应为完成投标项目的企业个别成本,而非社会平均成本.
32.2 详解
32.2.1 [禁止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竞标.《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021-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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