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分离模式下招标人如何更好地行使择优定标权
针对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的种种问题,深圳市在2011年率先试点评定分离制度,赋予招标人实质的定标权.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该制度得到了积极的评价,并于2015年开始正式实行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制度.评标专家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审,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对投标文件打分、排名.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清标,对投标人的同类工程业绩、技术标、商务标、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等进行考核评审.清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定标,评标结果、清标结果供定标专家参考,定标专家根据定标工作规则定标.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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