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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义务主体的裁判规则

引用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递交的、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履行其投标义务的担保,所担保的主要是合同缔结过程中招标人的权利.设定投标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投标人确有投标之诚意,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实践中,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收取人是招标人,但也有一些招标文件载明的受益人或实际收取人是招标代理机构,由此就产生疑问:谁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主体?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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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8/F

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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