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投标文件混装应从"相互"的本质出发
案例介绍
2020年9月,某部门接到投诉,称"在2020年8月某工程开标中,A公司投标文件中出现了另一投标单位B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单位存在串标行为."
A公司和B公司解释称:因B公司之前在C打印店打印装订过其他项目的投标文件,相关文件留存在了C打印店.
2021-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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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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