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采购份额措施的五大新变化
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细化预留份额、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办法》出台后,2011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宣告废止.
2021-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