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修订应处理好三个基本问题
实施十七年的《政府采购法》首次迎来大修.在中央深改委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指导下,2020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法律作了大幅度的修订,受到业界积极评价.然而,由于受现行体制机制所限,对一些影响重大的基本问题仍然裹足不前,需要通过后续修改进一步突破.本文仅就对本法实施有重要影响的三个基本问题展开分析,以引发业界讨论.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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