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与合同价款不一致,怎么结算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财政部、建设部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04年10月20日制订发布了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虽然该暂行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适用范围,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即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也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规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实际施工项目中结算后的工程项目价款与合同完全一致的寥寥无几.既然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为什么实际施工项目结算后的工程项目价款与合同价款会出现不一致呢?那又该采取哪些举措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呢?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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