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视域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遵循与创新
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全国政府采购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为此,全国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按下政府采购改革开放"快进键",2020年理所当然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年.历史地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从诞生那一刻开始,就始终坚持在改革的道路上前行,在开放中改革、在改革中开放,通过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并最终成就了政府采购今天的辉煌.在当前快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应该强调和重视开放.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对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加快加入世贸《政府采购协定》"(GPA).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置于开发视域下推进,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新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必须遵循2018年11月14日中央深改委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这是未来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
本文为作者的政府采购前沿问题研究系列论文之一,得到了2018年度广西哲社课题18FJY009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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