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意向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为同类采购合并创造条件
随着财政部今年3月份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多个省份、直辖市及一些国家部委均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工作方案,并在《通知》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细化要求和补充规定.在实务操作层面,由于采购意向体现的是预算单位初步的工作安排,内容往往较为简单,且《通知》允许预算单位在正式采购时对原采购意向进行变更,因此有观点认为,这样的规定可能导致采购意向的内容与正式采购的内容"脱钩",导致意向公开流于形式,难以实现其"提高政采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目标.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比对了部分地区的工作方案以及意向公开公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通过确保采购意向的完整性和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功能两个方面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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