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有效吗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或承包人")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是我国《建筑法》对施工企业在从业资格、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所作的明确规定.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说明资质是企业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更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敲门砖,是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的"绿卡",因而该规定属于认定施工合同效力标准的典型效力性规范.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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