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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向谁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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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7年5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某建设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双方约定,待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月,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示,联合体中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017年7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中标人拒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多次书面通知,中标人仍拒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又向招标人发送《催缴中标服务费告知书》和律师函,招标人亦不支付.招标代理机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招标人应当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息以及律师费.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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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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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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