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国家干预——以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之后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推行以来,招投标已经成为我国各类商品和服务采购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进行采购的主要方式.30余年发展成绩斐然,也随之产生了诸多问题.过度重视合同订立阶段的"程序法定",却对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变更缺乏有效监管,使得中标之后的各类合同变更成了规避招投标制度的"隧道"(Tunneling).《招标投标法》是否应该对中标之后的合同履行进行监管,国家强制以何种方式介入合同履行这一当事人自治领域,行政监管到何种程度,是本次《招标投标法》修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为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SFB2050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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