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并非取消保证金的法定理由
自2019年起不少省级财政部门先后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取消投标保证金、限制收取履约保证金,个别地方财政部门还禁止收取电子采购文件的费用,理由主要是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又有一些省级财政部门发文采取同样的做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优化营商环境、保证金、法定理由
D923.9;F810.42;D630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20
优化营商环境、保证金、法定理由
D923.9;F810.42;D630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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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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