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非招标采购,资格审查也不应由评审小组承担

引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从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针对"采购人怎样进行合格的资格审查?""采购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吗?"等问题,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认为,采购人不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指出资格审查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职责,根据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表示采购人不可将资格审查的权利放弃或转嫁.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9-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招标

1004-2415

11-2868/F

202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