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GPA:历程回眸与未来展望
2019年10月20日,我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的第7份出价清单,标志着中国加入GPA谈判进程迈入新阶段.
一、中国加入GPA谈判的前期准备
早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就对WTO诸边协议之一的GPA表明了立场原则,承诺"中国将自从加入起成为GPA的观察员,并将尽快提交附录1的出价,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在加入GPA承诺的第二年,中国就开始着手制定国内的政府采购制定,在法律上应对GPA.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政府采购法》,以该法律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得以构建,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市场法制化.总体上看,中国《政府采购法》吸收了GPA的主要精神和部分规范,在立法体制、基本原则、招投标规范和质疑投诉制度等方面基本上与GPA对接.
未来展望
F270;G641;C93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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