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合同定性为"行政协议"将颠覆PPP创新根基
关于PPP合同(协议)的性质,一向有不同意见,大略区分,主要是两种:一种认为属于行政协议,另一种认为属于民事合同.
2019年12月10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份司法解释实际上是把PPP协议,界定为上述两种性质都可能有的两类:凡符合"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其他的,则不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
D925.3;D625;F127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