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北京地区奥运场馆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 运场馆建设各建设、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京政办发[2003]66号文要求,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项目法人和有关部门开展北京地区奥运场馆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奥运场馆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当前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配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整顿建筑市场,搞好招投标的工作,为统一指挥、综合管理北京地区奥运场馆建设在施工、装修、材料设备和安装方面的招投标工作,开展效能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阳光工程,特强调如下要求:
招投标管理工作、奥运场馆建设、北京地区
TU723.2;F224;TU245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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