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违规投标单位的处罚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不断深入贯彻,我国的招投标工作总体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仍有个别单位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招投标活动中进行不法活动.如个别投标单位为了获得项目的承包权,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对必须招标项目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即在项目开始阶段,先行施工,然后采取各种手法组织假招标来蒙混过关.
投标单位、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工作、人民共和国、不正当利益、招标项目、招标单位、承包权、组织、手法、施工、获取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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