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的理解与翻译——来自伽达默尔本体论诠释学的启示与反思
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诠释学近年来引起了国内译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以《道德经》的英译为例,梳理伽达默尔诠释学思想对翻译的启示,并基于其要义对翻译的相关问题以及该理论在翻译研究中的适应性和局限性进行反思.典籍文本言简义丰,由于没有了当下性,自然会有不同的解读.我们无法通过"移情"进入原作者的内心,或拥有"上帝视角"来获得文本的本意.典籍的理解是释义者"自证"的过程.伽达默尔后期的诠释学具有显著的实践哲学的特征,应用被视为与理解和解释相当的第三要素."同情的理解"是伽达默尔对应用的态度,但由于释义者选择的功利性,"同情的理解"难以成为现实.功利性一方面是传统和成见无意识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主体间性"中译者能动性的显现.由于诠释的功利性,不会有客观公正的"独白式"典籍翻译.西方人的译本必然有对中国典籍思想的无意误读和有意遮蔽.为了弘扬中华文化,由我们自己主导的典籍翻译不可或缺.对于核心概念的翻译,应该以异化策略为主导,从而保留中国文化因素的诠释空间.
本体论诠释学、前结构、视域融合、效果历史、主体间性、典籍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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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59(写作学与修辞学)
2022-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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