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评中国伊协重新修订『三个办法』
2019年1月6日,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并于6月12日公布施行.原“三个办法”自2006年公布、实施至今已13年,这次修订,遵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新精神,集多年自我管理实践经验,解难点重点热点问题,是我国伊斯兰教界载入史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伊斯兰教教务制度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9-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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