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藏传佛教实际,制定本办法。
藏传佛教、佛教寺庙、任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教职人员、协会章程
B946.6(佛教)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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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佛教寺庙、任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教职人员、协会章程
B946.6(佛教)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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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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