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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专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引用
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中有关传授三坛大戒法事的规定,使传戒工作得以如法如律地进行,确保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寺院管理、佛教寺院、汉传佛教、资格认定、教职人员、中国佛教、法事

B947.2(佛教)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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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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