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新规实施操作的几点建议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新规”).新规否定了违法放贷、高利转贷等行为的法律效力”1”,这对打击非法放贷、“套路贷”,控制“校园贷”,维护金融秩序,遏制金融脱实向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规还提出以LPR的4倍为标准来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要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的指示精神,通过深入调研和综合各方意见,我们认为,新规对民间借贷利率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态度、较为单一的方法和较为陡峭的变幅,恐会减少小微金融供给,加剧小微经济体融资难.
2020-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