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之痛
几十年来,我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改革虽然不断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果,但并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其原因值得进一步探讨.结合教学和实践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灌输式教学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多年以来,每提到教育改革都会提及打破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方式,但迄今为止,仍然没有突破性进展.当年笔者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时,曾极力尝试过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例如,要求学生预习课程内容,提出一些问题和指定参考书目,在上课时与学生展开互动,并且尽量从案例入手引出相应的理论问题.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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