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爱与怕
我喜欢过一个男生.他是我的同学.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图书馆高大破烂的书架下.他从书架后面转出来,在支离的阳光下对着我笑.喜欢上一个爱读书的干净的男生,这多么符合一个理想的大学生活呀,于是,我就喜欢上他了.他喜欢泡图书馆,我就喜欢远远坐在他的旁边泡图书馆,以及,泡泡他.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我总是尽量和他选同一门课,这样,我就可以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从旧校区到新校区,或是从新校区回旧校区.因此,我的自行车总是坏掉,而他也从不担心胖子我压爆他的破自行车的胎.就这样,我们毕业了.他留在北京,我去了上海.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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